(一)及时报警与报保险,等警方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
(二)若己方车辆有车损险等相关保险,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由保险公司先赔己方损失,再向对方追偿。
(三)若己方没投保相关保险或损失超保险赔偿范围,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对方赔偿。
(四)对方拒绝赔偿,收集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维修发票等证据,先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