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一方不知情,夫妻共同房产可被执行。债权人要积极收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如消费记录、经营合同等。
(二)若债务属一方个人债务,执行时要保障不知情方的财产份额。不知情方应及时向法院提出析产申请,确定自己的财产份额。
(三)债权人在实践中需承担举证责任,要保存好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债务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