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在离婚时可先与男方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女方应积极收集男方出轨的证据,若能证明男方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四)留意男方是否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女方财产的行为,若有,可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求男方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