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起诉有明显区别。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在仲裁程序结束后,因仲裁裁决有法定可撤销情形,向仲裁委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起诉则是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基于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实体权利义务纷争。
(二)二者启动原因、法律依据、程序和目标都不一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监督,审查合法性;起诉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这表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有其独立的法定程序,与起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