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被判定无效后,双方无夫妻权利义务,同居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权益;子女适用父母子女规定,不直接抚养方需负担抚养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存在夫妻间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尊重当事人意愿先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而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有特殊规定,要保障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在子女方面,虽然婚姻无效,但父母子女关系不受影响,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承担相应抚养费。同时,为了保护无过错方,法律赋予其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若当事人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损害赔偿等问题上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遇到婚姻无效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