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收集证据,像购房合同能证明房屋交易情况,付款凭证可显示资金流向,资金来源证明能证实购房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此证明购房资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赠与行为未经过配偶同意。
其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同时要求小三返还房屋。
最后,若房屋已登记在小三名下,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凭借判决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房屋恢复登记到原夫妻名下。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一方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