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更高补偿:被拆迁人应积极准备合法经营手续、完税凭证等材料,以此争取比普通住宅更高的补偿。
(二)明确补偿项目:了解补偿包含房屋价值补偿,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计算;搬迁费和安置费,用于补偿搬迁费用和安置需求。
(三)应对未经审批情况:若民宅商用未经合法审批,要清楚部分补偿可能受限。
(四)解决补偿纠纷:与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