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揭房分配
婚后购买的按揭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房价和归属,按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且都要房子,法院会结合双方对房屋贡献、有无子女等判决,获得房屋一方给另一方补偿,未还贷款为得房一方个人债务。婚前一方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补偿给另一方。
(二)外债分配
共同债务用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议分担,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方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由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