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过错导致离婚,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财产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所以夫妻在协商时应遵循公平合理且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思路。
(二)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财产,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三)无过错方若遇到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可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需准备能证明对方存在这些行为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