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对起诉。及时签收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认真阅读内容,了解对方诉求。
(二)若不愿离婚。在答辩状中明确表达不同意离婚,阐述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实,比如讲述一起旅游、生病时相互照顾等经历。庭审中,围绕感情未破裂进行充分举证。
(三)若有离婚意愿。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提前做好准备。财产方面,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子女抚养要综合考虑孩子年龄、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还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财产证明、对方过错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