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事故认定书未出具时,费用垫付分不同情形,如医疗机构应及时抢救伤者,保险公司、机动车方自愿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按规定垫付,待认定书出具后按责任划分处理垫付费用。
法律解析:
当事故认定书未出具出现费用垫付情况时,因为保障伤者生命健康至关重要,所以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有及时抢救伤者的义务,不得因费用问题拖延。涉及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垫付抢救费用是基于交强险的性质和保障功能。机动车一方自愿垫付体现公平原则。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抢救费用超限额、肇事车未参保、车辆逃逸等特定情况垫付,有助于保障伤者及时获得救治。事故认定书出具后按责任划分处理垫付费用,可让各方合理承担责任。如果遇到此类事故垫付费用的法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