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夫妻法定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若无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约定,去女方娘家无强制性法律义务;涉及未成年子女利于其身心健康情况时,可合理配合。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意味着夫妻间法定权利义务关系的解除,所以单纯女方邀请去其娘家,通常没有必须前往的法律强制要求。但要是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里有关于去女方娘家的相关规定,像因子女探视等原因需前往,就应当按照约定或判决执行。若没有这类特殊情况,去不去女方娘家由个人自主决定。当涉及未成年子女,女方邀请是为了让子女和外祖父母相处且对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从保障子女合法权益方面考虑,可在合理范围内配合,只是这并非严格的法律义务。如果对这方面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