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内部员工挪用工程款,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或用于营利、非法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可报警,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若公司行为致他人损失,受损害方可准备合同、款项往来凭证等证据,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担责或赔偿。
(三)若涉及国有公司等可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应向监察机关举报。
(四)处理时及时收集证明工程款归属、挪用时间、金额等证据,依法维权,避免过激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