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请求返还彩礼,需确认是否符合以下三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要以离婚为条件。
(二)若不存在上述情形,彩礼通常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返还。
(三)当对彩礼返还存在争议时,法院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用途、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