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员工工资在破产财产清偿中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支付工资,若公司逾期不支付,可责令加付赔偿金。
(三)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拿到仲裁裁决后,若公司不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在公司破产程序中,密切关注进展,配合管理人调查,提供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