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方面,可收集银行账户异常大额转出记录、私自出售房产合同等,证明男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以此在财产分割时为女方争取更多份额。
(二)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准备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适宜证明、孩子长期随女方生活的证人证言等,证明女方抚养条件更优。
(三)涉及损害赔偿,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出轨聊天记录等,证明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女方可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