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晰界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男方需全面了解财产状况,防止女方隐匿、转移财产,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女方少分或不分。
(二)留存婚前财产相关证据,像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此证明财产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三)若男方对家庭贡献较多,例如承担较多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义务,分割财产时可要求适当多分。
(四)双方可先协商财产分割方案,达成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