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团伙抢劫30万案件,应先明确各犯罪人的角色,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要对其参与、组织或指挥的全部犯罪负责,从犯则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考虑各犯罪人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比如是否直接实施暴力、胁迫行为,是否负责望风等。
(三)查看犯罪人有无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这些情节会影响最终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