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存在法定退还彩礼情形。若已共同生活一年,一般无需退还,但要留意是否有符合法定退还的情况,如双方虽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注意这种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二)收集证据。若认为符合法定退还情形,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收入证明等。
(三)协商或起诉。若有证据证明符合法定情形,可先与对方协商退还彩礼;协商不成,给付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