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凭证等,在离婚时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若自身生活困难,可准备好能证明自己经济状况不佳的材料,如低保证、失业证明等,要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
(三)要是因为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保存好相关证据,例如为孩子支出费用的票据、照顾老人的护理记录等,向对方请求补偿。
(四)双方先自行协商财产分割,若协商不成,等待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