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达19万的情况,可能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可能会被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在司法程序中,应积极配合调查,若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比如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自己的罪行,协助司法机关侦破相关案件等。
(三)若有悔罪表现,如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召回已售商品等,也可能会在量刑时被法院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