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未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可准备好离婚协议、判决书等能证明抚养费约定的材料,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追要拖欠费用。
(二)若因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使原定抚养费不足,可收集物价指数变化、学校收费通知、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让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
(三)追要抚养费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对方未支付或原定数额不合理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
(四)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