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收到起诉书,不要转移名下财产,应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证据,按时参加庭审,以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二)若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可能,可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障自身权益。
(三)若知晓对方在起诉后有转移财产且是为逃避债务的行为,要尽力收集证据,并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转移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