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规定答辩期提交答辩状,清晰说明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二)认真审查案件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确认原告主张借款事实的依据,核实借贷金额、利息约定、还款情况是否准确,若对证据有异议,准备好反驳证据。
(三)梳理已有的还款证据,如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或支付宝还款记录,证明已还款部分;若借款利率超过司法保护上限,超上限部分利息无需承担。
(四)若存在合理抗辩理由,像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存在欺诈胁迫等,要及时提出。
(五)按时参加庭审,遵守庭审纪律,清楚表达自己的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