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应遵守协议,不能重新分割财产。
(二)若能证明签订放弃财产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再重新分割财产。
(三)若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