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同类型案件中被害人到场情况不同,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不必须到场,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等情况按撤诉处理,民事案件中被害人作为原告有类似按撤诉处理情况,作为证人有出庭义务。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刑事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其不到场不影响案件审理,司法机关会保障其权益。刑事自诉案件里,被害人作为自诉人,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民事案件中,被害人作为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等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可缺席判决;作为证人有出庭作证义务,特殊情况经许可可通过其他方式作证。若大家在案件中遇到被害人到场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也可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