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姻中有过错方争夺孩子抚养权,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无过错方若自身无不宜抚养情形,可积极争取孩子抚养权,提供自身能为孩子创造良好成长环境的证据,如稳定收入、居住条件等。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无过错方要收集过错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像过错方实施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同时展示自己在抚养能力和条件上的优势。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无过错方要与孩子多交流,让孩子表达真实意愿,尊重孩子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