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能要回彩礼的法律情形,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留存证据:若主张属于能要回彩礼的情形,要注意留存相应证据,如未共同生活的证明,或是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证明。
(三)协商解决:若双方能就彩礼返还达成一致,可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避免耗费过多时间和精力。
(四)诉讼途径: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给付彩礼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