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害人发现恶意侵占行为后,应尽快收集财物保管凭证、双方沟通记录、财物来源证明等能证明对方侵占财产的证据。
(二)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法院,准备好刑事自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该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三)等待法院审理判决,若法院认定犯罪事实成立,犯罪人需返还财产并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