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人员及时申报债权,因为职工工资等费用属于优先受偿范围,劳务费通常包含其中。
(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提供劳务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证据,用以证明劳务关系和应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之后等待破产管理人登记和审核。
(三)在破产财产分配时,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包括劳务费在内的职工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