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支付定金方按约定履行债务,收受方拒绝签合同,支付方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此时可先与收受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交付定金、按约履行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二)若收受方按约准备签约,支付方反悔不签,定金不予退还,支付方应接受此结果。
(三)若双方因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未签约,收受方应退还定金,可先友好沟通要求退还,沟通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