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书证时,对于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书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用截屏、拍照留存,保证内容完整未改。
(二)获取视听资料,像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亲密录像、录音等,收集手段要合法,不能侵犯他人隐私。
(三)采用证人证言,让与出轨方和第三者熟悉的人提供证言,如邻居看到亲密举动的证言。
(四)查看消费记录,如酒店开房记录、购买情侣物品的消费凭证等,间接证明出轨事实。收集证据要保证合法性与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