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离婚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应收集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书、银行存款流水等,然后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分割诉讼。
(二)若要变更抚养权,需要收集直接抚养方不宜继续抚养子女的相关证据,比如其存在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证据,之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三)当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等侵害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同样要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