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私吞公司公款构成职务侵占罪且数额达40万,想从轻处罚可采取以下措施:
1.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能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
2.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一般立功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3.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即坦白。
4.积极退还所私吞的公款,弥补公司损失。
5.争取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