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孩子,若母亲无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抚养权通常归母亲,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况,可考虑归父亲。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等情况可优先获得抚养权;若孩子随一方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其成长,也会优先考虑该方。
(三)八周岁以上孩子,要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法院综合考虑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保障孩子稳定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