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可优先争取。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双方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按协议处理。
(三)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此时可从自身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孩子感情等方面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四)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可多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想和自己生活的意愿。
(五)若能证明对方存在虐待、重大疾病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能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