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婚后财产约定归女方,若双方信任且财产情况不复杂,可不进行公证,因为只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使不公证也有效。
(二)若财产价值大、情况复杂或为避免日后纠纷,可办理公证,公证能增强约定的证明力,在日后纠纷中经公证的约定在法院审理时证明力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