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诉讼调解结束后一般能再起诉,但有不同限制。调解和好,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不得再诉,被告不受限;调解离婚,生效后不能就离婚再诉,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可另行起诉,发现财产分割协议有欺诈、胁迫情形,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起诉变更或撤销。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调解和好后限制原告短期内再次起诉,是为避免频繁诉讼给双方及司法资源造成不必要负担,而被告起诉不受限,保障其合法诉求能及时处理。调解离婚后,因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已解除,所以不能就离婚问题再诉,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情况复杂多变,允许有争议时另行起诉,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给予一年内起诉变更或撤销的权利,体现法律对公平公正的维护。若在离婚诉讼调解相关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