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贷利率未超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使利息累计超本金,债务人也需偿还本息,应按约定及时还款。
(二)若借贷利率超出法定上限,超出部分利息不用偿还,已支付的超出部分可抵充本金,债务人可自行计算超出金额并与债权人沟通抵充事宜。
(三)债务人还款时要保留好还款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
(四)若与债权人就利息偿还产生争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