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分割工资财产,先自行协商确定分割方式,比如按比例分或者一方补偿另一方。
(二)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同时考量双方对家庭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
(三)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工资等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此行为,另一方可以起诉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