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律上不存在“青春损失费”,离婚时以此索赔无直接法律依据,仅以青春损失起诉通常不获支持,但法定情形下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双方自愿补偿法律不禁止。
法律解析:
法律中没有“青春损失费”的概念,所以离婚时单纯要求对方支付“青春损失费”,没有直接法律依据。不过,当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自愿协商,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法律对此并不干涉。但要是协商不成,仅以青春损失向法院主张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离婚时人们应更多关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定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如果您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