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长期和妈妈生活,尽量收集孩子日常学习、生活由自己照顾陪伴的证据,像学校老师的证言、生活照片等,证明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
(二)若妈妈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提交给法院。
(三)若爸爸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收集能证明爸爸这些行为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邻居证言等。
(四)妈妈要证明自己有稳定经济来源,准备好存款证明、即将入职的工作合同等材料。
(五)孩子年满八周岁,可让孩子表达愿意跟随妈妈生活的意愿,并保留相关的表达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