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直接与单位沟通,指出加班事实和应支付的加班费,要求依法支付。
(二)调解: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协议促单位支付。
(三)投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其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付可责令加付赔偿金。
(四)仲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