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夫妻双方先自行协商分割房产。若协商不成,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剩余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同时产权登记一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二)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清贷款是共同债务。双方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