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敲诈勒索犯罪事实,客观方面要关注行为人是否使用威胁、要挟手段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威胁内容涵盖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的侵害,方式有口头、书面或第三人转达,且威胁实现时间不限当场或日后。
(二)主观方面需判断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若为维护合法权益施压则不构成此罪。
(三)判断时要依靠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
(四)要区分敲诈勒索与民间借贷、经济纠纷,无非法占有目的的经济争议不构成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