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拆迁补偿协议有约定,按照协议中明确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金额,或约定的计算标准来计算违约金。
(二)若协议未约定,被拆迁人需收集因违约行为带来损失的证据,如租房费用增加的票据等实际支出费用,以此为依据向违约方主张赔偿。
(三)若确定的违约金数额与造成的损失相差过大,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