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财产分割请求权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时效过了对方有抗辩权,但自愿履行后不能反悔。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可重新计算时效,受胁迫欺诈签订协议可请求撤销。
法律解析:
离婚财产分割请求权遵循普通民事纠纷三年诉讼时效规定。时效起算点是权利人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时。一旦时效期满,对方就有了诉讼时效抗辩权,若其提出该抗辩,法院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如果对方自愿履行财产分割,即便时效已过,分割依然有效,之后对方不能再以时效已过要求返还。若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当事人可主张重新计算时效,不过要收集相关证据,像曾主张分割财产的书面材料等。另外,要是基于胁迫欺诈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如果大家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自身权益或不知如何应对,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