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个人黄金首饰分割要分情况,一方专用的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购买且无特别约定的属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像女方专用的项链、耳环这类黄金首饰,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又无特别约定的黄金首饰,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婚后用于双方共同佩戴或收藏的黄金饰品就按此规则处理。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黄金首饰等财产分割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