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双方可先就夫妻共同财产自行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按实际损失算,精神损害赔偿由法院综合多因素确定。
(四)法院分割财产时,一般会酌情让过错方少分,少分比例由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