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在离婚时,应先自行协商孩子抚养费的数额与承担比例,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判决。
(三)有固定收入的,可按照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抚养费;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四)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数额。
(五)若一方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可与对方协商适当降低承担比例,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